常乐镇农副产品交易中心项目住宅楼招商公告
时间:2025-12-09 来源:合浦投资集团
![]() 为了方便广大群众日常购物需求,提升常乐镇农贸市场的城镇化水平和品味,培育消费市场,促进生活配套与菜市场相结合,带动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带动广大群众就业创业。经研究决定对常乐镇农副产品交易中心项目住宅楼使用权面向社会进行招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商时间 2025年12月9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二、招商范围 1幢(12套)、2幢(7套)、3幢(8套)、4幢(9套)、5幢(6套)、6幢(9套)、7幢(8套)、8幢(6套)、11幢(9套)、12幢(18套)、13幢(10套),合计102套。(详见住宅楼招商业态规划图) 三、招商方式 采取公开招商的方式进行,住宅楼第一层(面积:95-118㎡),采取直接协议的方式进行。住宅楼整栋(面积:342-398㎡)在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产权交易平台进行。 四、招商业态 农副产品批发商、农资店、日杂用品店、便利店、五金建材、餐饮店、快递驿站、三大运营商、银行、有意投资商铺的投资者和商户等。 五、招商年限 (一)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房屋交付之日(双方签订租赁合同)起计算,租赁期1-5年。 (二)免租期:租赁期1年免租2个月;租赁期2年免租4个月;租赁期3年免租6个月;租赁期4年免租8个月;租赁期5年免租10个月(以每年减免2个月租金执行优惠政策)。 (三)续租与退租:承租方需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1个月向出租方提出申请,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有承租权。承租方在合同期内退租的,出租方不予退还租金。 六、租金及相关费用 (一)租金:住宅楼第一层950-1710元/月,第二层至四层1235-2424元/月,整栋2185-4134元/月,具体租金以最终评估报告中的结果作为整体公开招商挂牌底价依据。 (二)诚意金:意向承租方需缴纳诚意金1000元/套,出租方开具收据,如承租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签订《租赁合同》诚意金不可退,若承租方完成房屋(商铺)租赁,诚意金可退。 (三)押金:承租方签订正式《租赁合同》后,需同时交纳2个月租金作为押金,租赁期结束后,无违约可无息退还。 (四)租金缴纳方式:原则上承租方每年交纳一次租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若前期因资金紧张可向出租方申请按季度交纳,此后租金到期前15日支付下一年(季度)租金,租金按照“先交后用”原则,具体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五)违约金:如逾期不交纳租金、水费、电费等相关费用,将从押金中直接扣除相应租金和其他费用,每逾期一天,则按所欠费用总额5%计算违约金,超过30天仍未支付的或扣完押金即视为终止合同。 (六)水费、电费:水费按水厂收费标准1.5元/立方米,电费按供电局电价,以每月/期对实际使用计量进行费用交纳到城投公司。 七、承租方资格 (一)承租方必须是依法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的法律主体,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必要的资质资格证照。 (二)承租方征信信用良好。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符合农贸市场准入条件。 (五)承租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租赁: 1.在过去的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不诚信、不遵守社会公德、不服从管理的。 2.有承租后违约弃租、屡次拖欠租金等不良经营记录的。 3.作为被告方存有法律诉讼未结案件的。 八、约定事项 (一)承租方承诺按管理方制定的管理制度遵守执行。 (二)承租方应依法经营,经营涉及的工商、税务、物价、消防、卫生等相关证照办理齐全,费用自理。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承租方自行缴纳。 (三)承租方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和损坏建筑物。承租方未取得出租方书面答复意见或明知道出租方不同意装修方案仍开工装修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对装修标的物恢复原样,并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承租方对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负赔偿责任。 (四)承租方对标的物项下资产的装修、经营如需消防、环保、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审批的,需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后方能施工及经营。此外,所有资产严格禁止使用、存储及经营易燃易爆及其它危化品。 (五)出租方有权对承租方租赁的租赁物进行不定期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发现不规范的行为和安全问题,有权制止和要求承租方整改。对存在较大或以上安全环保事故,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资格。 (六)承租方对标的物运营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管理、场容场貌管理、经营规范管理、物业管理、租户水电费收取。 (七)承租方有义务对标的物的安全负责,一切作业均须严格遵守安全文明作业,若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或造成第三方纠纷,承租方需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若造成出租方损失的(以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为准),须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八)承租方有义务配合协调好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工作。
住宅楼实景图
![]() ![]() ![]() 住宅楼业态规划图 ![]() 报名地址:合浦县常乐镇农副产品交易中心营销中心 报名电话:0779-5605656、13977772456(陈先生)
合浦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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